12月24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6次主任会议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段志刚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衡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的报告,关于衡阳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衡阳市本级2020年新增债券和抗疫特别国债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关于衡阳市2020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全市及市本级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以及各整改单位的整改情况报告;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七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环资委关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城建环资领域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办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衡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修改情况及施行时间的汇报,关于2021年立法计划的情况汇报。
会议研究了《衡阳市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条例》(草案•三次审议稿);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表彰全市人大代表为民履职脱贫攻坚“五个一”行动先进个人的决定(草案),关于评选表彰2020年度代表优秀议案、建议及承办先进单位的决定(草案),关于召开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研究了衡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列席人员名单(草案)、邀请在主席台就座人员名单(草案)、补选办法(草案);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会议决定,12月28日至29日上午召开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会议建议,将上述有关报告、草案和等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鹏飞、伍清明、谭敦龙、侯明星、邹致和、李艳丽,秘书长龙雪一出席会议。